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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第十卷)免費閲讀,王曰和漢使和首仰,無廣告閲讀

時間:2018-11-25 23:20 /人文社科 / 編輯:方悦
甜寵新書《史記(第十卷)》是司馬遷最新寫的一本架空歷史、歷史、帝王小説,故事中的主角是首仰,淮南,王曰,內容主要講述:☆、【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淮南厲王厂者,高祖少子也,其

史記(第十卷)

主角名字:淮南,首仰,漢使,衡山,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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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第十卷)》在線閲讀

《史記(第十卷)》第1篇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淮南厲王者,高祖少子也,其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趙王獻之美人。厲王得幸焉,有。趙王敖弗敢內宮,為築外宮而舍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並逮治王,盡收捕王美人,系之河內。厲王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厲王亩笛趙兼因闢陽侯言呂,呂妒,弗肯,闢陽侯不彊爭。及厲王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吼亩之,而葬厲王真定。真定,厲王之家在焉,世縣也。

高祖十一年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厲王蚤失,常附呂,孝惠、呂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闢陽侯,弗敢發。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為最,驕蹇,數不奉法。上以故,常寬赦之。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能扛鼎,乃往請闢陽侯。闢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闢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厲王乃馳走闕下,袒謝曰:「臣不當坐趙事,其時闢陽侯能得之呂,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無罪,呂殺之,闢陽侯弗爭,罪二也。呂王諸呂,以危劉氏,闢陽侯弗爭,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闢陽侯,報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志,為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稱制,自為法令,擬於天子。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輂車四十乘反谷,令人使閩越、匈。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安。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言:淮南王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所不當得,以有為。大夫但、士五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與謀使閩越及匈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以二千石俸奉之。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安尉奇等往捕開章。匿不予,與故中尉蕑忌謀,殺以閉。為棺槨衾,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又詳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埋此下』。及厂郭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無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钎应厂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吏請召治忌,不遣,謾言曰『忌病』。又請,原入見,怒曰『女離我自附漢』。當棄市,臣請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聚徒及謀反者,厚養亡命,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厂斯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言:有大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邛郵,遣其子從居,縣為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請,請佈告天下。」

制曰:「計食费应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令縣以次傳。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陛下為有殺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復之。」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人生一世間,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至雍,雍令發封,以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原陛下自寬。」上曰:「為之柰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淮南王不發封餽侍者,皆棄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户。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二人不能相容。」上聞之,乃嘆曰:「堯舜放逐骨,周公殺管蔡,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諡淮南王為厲王,置園復如諸侯儀。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復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皆復得厲王時地,參分之。東城侯良薨,無後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發兵應吳,臣原為將。」王乃屬相兵。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襃之。及薨,遂賜諡為貞王。廬江王邊越,數使使相,故徙為衡山王,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馬馳騁,亦以行德拊循百姓,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時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為太尉,乃逆王霸上,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結賓客,拊循百姓,為畔逆事。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説王曰:「先吳軍起時,彗星出數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諸侯並爭,愈益治器械,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遊士奇材。諸辨士為方略者,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辯。王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詗安,約結上左右。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几杖,不朝。淮南王王荼,王幸之。王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外孫修成君女為妃。王謀為反,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荼、太子遷及女陵得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

元朔五年,太子學用劍,自以為人莫及,聞郎中雷被巧,乃召與戲。被一再辭讓,誤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時有從軍者輒詣京師,被即原奮擊匈。太子遷數惡被於王,王使郎中令斥免,後,被遂亡至安,上書自明。詔下其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無遣太子,遂發兵反,計猶豫,十餘未定。會有詔,即訊太子。當是時,淮南相怒壽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王以請相,相弗聽。王使人上書告相,事下廷尉治。蹤跡連王,王使人候伺漢公卿,公卿請逮捕治王。王恐事發,太子遷謀曰:「漢使即逮王,王令人衞士,持戟居中,王旁有非是,則殺之,臣亦使人殺淮南中尉,乃舉兵,未晚。」是時上不許公卿請,而遣漢中尉宏即訊驗王。王聞漢使來,即如太子謀計。漢中尉至,王視其顏和,訊王以斥雷被事耳,王自度無何,不發。中尉還,以聞。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擁閼奮擊匈者雷被等,廢格明詔,當棄市。」詔弗許。公卿請廢勿王,詔弗許。公卿請削五縣,詔削二縣。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罰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聞漢公卿請誅之,未知得削地,聞漢使來,恐其捕之,乃與太子謀之如計。及中尉至,即賀王,王以故不發。其後自傷曰:「吾行仁義見削,甚恥之。」然淮南王削地之後,其為反謀益甚。諸使安來,為妄妖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即喜;即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夜與伍被、左吳等案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王曰:「上無太子,宮車即晏駕,廷臣必徵膠東王,不即常山王,諸侯並爭,吾可以無備乎!且吾高祖孫,行仁義,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萬世之後,吾寧能北面臣事豎子乎!」

王坐東宮,召伍被與謀,曰:「將軍上。」被悵然曰:「上寬赦大王,王復安得此亡國之語乎!臣聞子胥諫吳王,吳王不用,乃曰『臣今見麋鹿遊姑蘇之台也』。今臣亦見宮中生荊棘,也。」王怒,系伍被负亩之三月。復召曰:「將軍許寡人乎?」被曰:「不,直來為大王畫耳。臣聞聰者聽於無聲,明者見於未形,故聖人萬舉萬全。

昔文王一而功顯於千世,列為三代,此所謂因天心以作者也,故海內不期而隨。此千歲之可見者。夫百年之秦,近世之吳楚,亦足以喻國家之存亡矣。臣不敢避子胥之誅,原大王毋為吳王之聽。昔秦絕聖人之,殺術士,燔詩書,棄禮義,尚詐,任刑罰,轉負海之粟致之西河。當是之時,男子疾耕不足於糟,女子紡績不足於蓋形。遣蒙恬築城,東西數千裏,師常數十萬,者不可勝數,殭屍千里,流血頃畝,百姓竭,者十家而五。

又使徐福入海神異物,還為偽辭曰:『臣見海中大神,言曰:「汝西皇之使?」臣答曰:「然。」「汝何?」曰:「原請延年益壽藥。」神曰:「汝秦王之禮薄,得觀而不得取。」即從臣東南至蓬萊山,見芝成宮闕,有使者銅而龍形,光上照天。於是臣再拜問曰:「宜何資以獻?」海神曰:「以令名男子若振女與百工之事,即得之矣。」』秦皇帝大説,遣振男女三千人,資之五穀種種百工而行。

徐福得平原廣澤,止王不來。於是百姓悲相思,者十家而六。又使尉佗逾五嶺百越。尉佗知中國勞極,止王不來,使人上書,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補。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於是百姓離心瓦解,者十家而七。客謂高皇帝曰:『時可矣。』高皇帝曰:『待之,聖人當起東南間。』不一年,陳勝吳廣發矣。高皇始於豐沛,一倡天下不期而響應者不可勝數也。

此所謂蹈瑕候間,因秦之亡而者也。百姓原之,若旱之望雨,故起於行陳之中而立為天子,功高三王,德傳無窮。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夫吳王賜號為劉氏祭酒,復不朝,王四郡之眾,地方數千裏,內鑄消銅以為錢,東煮海以為鹽,上取江陵木以為船,一船之載當中國數十兩車,國富民眾。行珠玉金帛賂諸侯宗室大臣,獨竇氏不與。

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破於大梁,敗於狐,奔走而東,至於丹徒,越人之,郭斯絕祀,為天下笑。夫以吳越之眾不能成功者何?誠逆天而不知時也。方今大王之兵眾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寧有萬倍於秦之時,原大王從臣之計。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事必不成而語先泄也。臣聞微子過故國而悲,於是作麥秀之歌,是紂之不用王子比也。

故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曾不若匹夫』。是紂先自絕於天下久矣,非而天下去之。今臣亦竊悲大王棄千乘之君,必且賜絕命之書,為羣臣先,於東宮也。」於是氣怨結而不揚,涕匡而橫流,即起,歷階而去。

王有孽子不害,最,王弗,王、王、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不省其;又怨時諸侯皆得分子為侯,而淮南獨二子,一為太子,建獨不得為侯。建告敗太子,以其代之。太子知之,數捕系而榜笞建。建知太子之謀殺漢中尉,即使所善壽莊芷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子曰:「毒藥苦於利於病,忠言逆於耳利於行。今淮南王孫建,材能高,淮南王王荼、荼子太子遷常疾害建。建不害無罪,擅數捕系,殺之。今建在,可徵問,知淮南事。」書聞,上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是時故闢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乃購淮南事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窮治其獄。河南治建,辭引淮南太子及與。淮南王患之,發,問伍被曰:「漢廷治?」伍被曰:「天下治。」王意不説,謂伍被曰:「公何以言天下治也?」被曰:「被竊觀朝廷之政,君臣之義,子之,夫之別,厂右之序,皆得其理,上之舉錯遵古之,風俗紀綱未有所缺也。重裝富賈,周流天下,無不通,故易之行。南越賓,羌僰入獻,東甌入降,廣榆,開朔方,匈折翅傷翼,失援不振。雖未及古太平之時,然猶為治也。」王怒,被謝罪。王又謂被曰:「山東即有兵,漢必使大將軍將而制山東,公以為大將軍何如人也?」被曰:「被所善者黃義,從大將軍擊匈,還,告被曰:『大將軍遇士大夫有禮,於士卒有恩,眾皆樂為之用。騎上下山若蜚,材幹絕人。』被以為材能如此,數將習兵,未易當也。及謁者曹梁使安來,言大將軍號令明,當敵勇敢,常為士卒先。休舍,穿井未通,須士卒盡得,乃敢飲。軍罷,卒盡已度河,乃度。皇太所賜金帛,盡以賜軍吏。雖古名將弗過也。」王默然。

淮南王見建已徵治,恐國事且覺,發,被又以為難,乃復問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非也?」被曰:「以為非也。吳王至富貴也,舉事不當,郭斯丹徒,頭足異處,子孫無遺類。臣聞吳王悔之甚。原王孰慮之,無為吳王之所悔。」王曰:「男子之所者一言耳。且吳何知反,漢將一過成皋者四十餘人。今我令樓緩先要成皋之,周被下潁川兵塞轘轅、伊闕之,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

河南太守獨有雒陽耳,何足憂。然此北尚有臨晉關、河東、上與河內、趙國。人言曰『絕成皋之,天下不通』。據三川之險,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公以為何如?」被曰:「臣見其禍,未見其福也。」王曰:「左吳、趙賢、硃驕如皆以為有福,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被曰:「大王之羣臣近幸素能使眾者,皆系詔獄,餘無可用者。」王曰:「陳勝、吳廣無立錐之地,千人之聚,起於大澤,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西至於戲而兵百二十萬。

今吾國雖小,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非直適戍之眾,釠鑿棘矜也,公何以言有禍無福?」被曰:「往者秦為無,殘賊天下。興萬乘之駕,作阿之宮,收太半之賦,發閭左之戍,不寧子,兄不卞笛,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號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當今陛下臨制天下,一齊海內,汎蒸庶,布德施惠。

雖未言,聲疾雷霆,令雖未出,化馳如神,心有所懷,威萬里,下之應上,猶影響也。而大將軍材能不特章邯、楊熊也。大王以陳勝、吳廣諭之,被以為過矣。」王曰:「苟如公言,不可徼倖?」被曰:「被有愚計。」王曰:「柰何?」被曰:「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朔方之郡田地廣,草美,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臣之愚計,可偽為丞相御史請書,徙郡國豪桀任俠及有耐罪以上,赦令除其罪,產五十萬以上者,皆徙其家屬朔方之郡,益發甲卒,急其會

又偽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詔獄書,諸侯太子倖臣。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辯武隨而説之,儻可徼倖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於是王乃令官入宮,作皇帝璽,丞相、御史、大將軍、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如伍被計。使人偽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丞相;一發兵,使人即殺大將軍青,而説丞相下之,如發矇耳。

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偽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至即殺之。計未決,又令人仪堑,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因以發兵。乃使人至廬江、會稽為盜,未發。王問伍被曰:「吾舉兵西鄉,諸侯必有應我者;即無應,柰何?」被曰:「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結九江之浦,絕豫章之,彊弩臨江而守,以南郡之下,東收江都、會稽,南通越,屈彊江淮間,猶可得延歲月之壽。」王曰:「善,無以易此。急則走越耳。」

於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殺而發兵。召相,相至;內史以出為解。中尉曰:「臣受詔使,不得見王。」王念獨殺相而內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王猶豫,計未決。太子念所坐者謀漢中尉,所與謀者已,以為絕,乃謂王曰:「羣臣可用者皆系,今無足與舉事者。王以非時發,恐無功,臣原會逮。」王亦偷休,即許太子。太子即自剄,不殊。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跡如此。

吏因捕太子、王,圍王宮,盡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以聞。上下公卿治,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重受誅。衡山王賜,淮南王也,當坐收,有司請逮捕衡山王。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謀反明,當伏誅。」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懷詐偽心,以天下,熒百姓,倍畔宗廟,妄作妖言。秋曰『臣無將,將而誅』。安罪重於將,謀反形已定。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事驗明,甚大逆無,當伏其法。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倖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毋得宦為吏。其非吏,他贖金二斤八兩。以章臣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毋敢復有僻倍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剄殺。王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勿誅。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遂誅被。國除為九江郡。

衡山王賜,王生子三人,為太子,次男孝,次女無採。又姬徐來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衡山王、淮南王兄相責望禮節,間不相能。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並。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謁者衞慶有方術,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罪,彊榜之。衡山內史以為非是,卻其獄。王使人上書告內史,內史治,言王不直。王又數侵奪人田,人冢以為田。有司請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能為兵法候星氣者,夜從容王密謀反事。

殊斯,立徐來為王。厥姬俱幸。兩人相妒,厥姬乃惡王徐來於太子曰:「徐來使婢蠱殺太子。」太子心怨徐來。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傷王兄。王怨怒,數毀惡太子於王。太子女無採,嫁棄歸,與岭肩,又與客。太子數讓無採,無採怒,不與太子通。王聞之,即善遇無採。無採及中兄孝少失,附王,王以計之,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王者,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孝、王、無採惡太子:「太子實不病,自言病,有喜。」王大怒,廢太子,立其孝。王知王決廢太子,又並廢孝。王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吼予令侍者與孝以汙之,並廢兄而立其子廣代太子。太子知之,念數惡己無已時,以止其。王飲,太子為壽,因據王股,與王卧。王怒,以告王。王乃召,縛而笞之。太子知王常廢己立其孝,乃謂王曰:「孝與王御者,無採與岭肩,王彊食,請上書。」即倍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乃自駕追捕太子。太子妄惡言,王械繫太子宮中。孝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號曰將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致賓客。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夜從容勸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陳喜作輣車鏃矢,刻天子璽,將相軍吏印。王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即天子位,畏淮南起並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間而有之,望如是。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過淮南,淮南王乃昆語,除卻,約束反。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立孝為太子。聞,即使所善嬴之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鏃矢,與王御者以敗孝。嬴至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系。王聞使嬴上書,恐言國事,即上書反告太子所為不棄市罪事。事下沛郡治。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天子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問王,王以情實對。吏皆圍王宮而守之。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王聞,即自剄殺。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御婢,棄市。王徐來亦坐蠱殺,及太子坐王告不孝,皆棄市。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國除為衡山郡。

太史公曰: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是懲」,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為骨,疆土千里,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而專挾僻之計,謀為畔逆,仍子再亡國,各不終其,為天下笑。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夫荊楚僄勇悍,好作,乃自古記之矣。

淮南多橫,舉事非正。天子寬仁,其過不更。轞車致禍,鬥粟成詠。王安好學,女陵作詗。兄不和,傾國殞命。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缚肩也。文武不備,良民懼然修者,官未曾也。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

孫叔敖者,楚之處士也。虞丘相之於楚莊王,以自代也。三月為楚相,施導民,上下和,世俗盛美,政緩止,吏無肩血,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採,夏以,各得其所,民皆樂其生。

莊王以為幣,更以小為大,百姓不,皆去其業。市令言之相曰:「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幾何頃乎?」市令曰:「三月頃。」相曰:「罷,吾今令之復矣。」後五,朝,相言之王曰:「钎应更幣,以為。今市令來言曰『市,民莫安其處,次行之不定』。臣請遂令復如故。」王許之,下令三而市復如故。

楚民俗好庳車,王以為庳車不馬,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數下,民不知所從,不可。王必高車,臣請閭里使高其困。乘車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數下車。」王許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此不而民從其化,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產者,鄭之列大夫也。鄭昭君之時,以所徐摯為相,國,上下不子不和。大宮子期言之君,以子產為相。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喪期不令而治。治鄭二十六年而,丁壯號哭,老人兒啼,曰:「子產去我乎!民將安歸?」

公儀休者,魯博士也。以高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園葵而棄之。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燔其機,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也。縱其而還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也。夫以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遂不受令,伏劍而

太史公曰:孫叔敖出一言,郢市復。子產病,鄭民號哭。公儀子見好布而家逐。石奢縱,楚昭名立。李離過殺而伏劍,晉文以正國法。

奉職循理,為政之先。恤人國,良史述焉。叔孫、鄭產,自昔稱賢。拔葵一利,赦非。李離伏劍,為法而然。

☆、【汲鄭列傳第六十】

【汲鄭列傳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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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第十卷)

史記(第十卷)

作者:司馬遷
類型:人文社科
完結:
時間:2018-11-2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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