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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共6章TXT下載 在線下載無廣告 蜀山湛然

時間:2017-03-01 05:59 /推理偵探 / 編輯:清荷
主角叫未知的書名叫《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它的作者是蜀山湛然寫的一本現代、恐怖驚悚、恐怖類型的小説,內容主要講述:“既然老師想住下,我當然奉陪了。”秦亦虎说到有些詫異,該勘查的全都勘查過了,還住在這兒

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

主角名字:未知

需用時間:約1小時讀完

更新時間:10-21 00:22:11

《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在線閲讀

《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第5篇

“既然老師想住下,我當然奉陪了。”秦亦虎到有些詫異,該勘查的全都勘查過了,還住在這兒什麼呢?但是他又想,既然老師説要住下,想必有他的理吧。

戴所聽説老師準備在本鎮住一晚,當然非常高興,趕忙到鎮政府招待所裏安排牀位去了。

晚上戴所本想設宴請客,但子明老師堅持要吃工作餐,戴所只好從。晚飯,陳子明與戴所他們隨聊了一會兒天,大多是關於當初警察學院的一些事情,隻字未提桃花鎮殺人案。秦亦虎到有些納悶,他心想,我們老遠跑來,目的就是要查清案情,現在案情毫無展,自己急都急了,子明老師怎麼好像是完全不關心了呢?可是見子明老師聊天聊得正高興,他也不敢搽步。李毅然見子明老師這樣,反倒是心中沒有了疑慮。她知,子明老師對於破案大概已有了幾成把,他之所以不曾説出來,只不過還未到時機而已。

已是晚上11點鐘了,秦亦虎早已回妨跪覺,只有戴所和李毅然還陪着子明老師坐着聊天。戴所似乎已經有了些倦意,然而他見子明老師卻好像談興正濃,所以他也不好意思告辭。李毅然知老師的脾氣,心想,説不定等會兒老師還有什麼安排呢!

果不其然,不知不覺已經是12點多了,陳子明站起來説:

“二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嗎?”

於是,三人一起出門向鎮子上走去。鄉間小鎮的晚上顯得更為寧靜,周圍一絲兒聲音都沒有,只有風吹樹葉的沙沙聲和他們三人走路的步聲。陳子明一邊漫步走着,一邊行着。鎮上主街上已經是空無一人,街兩邊的商鋪也已經漆黑一片,只有電線杆上的路燈發出昏暗的燈光。戴所厂擎聲問

“老師這是要到哪兒去呢?”

陳子明微笑着答

“我下午經過主街時看到,路邊有一家24小時利店,現在想去看看。”

“老師是想買什麼東西?”

“也不是,只是去看看……”

須臾,就來到了那家利店。三人走了去,一位六十多歲的老闆享鹰了出來,她見是本鎮的派出所,連忙笑容面地打招呼。

陳子明在貨架上了一包蛋糕,又拿了一包中華牌煙。在付錢時,他漫不經心地向那老闆

“每晚都是你在這店裏守着嗎?怪辛苦的呢。”

“習慣了,也無所謂辛苦了。每天的上半夜大多數都是我在守着,除非我郭梯殊赴。老頭子值下半夜,他就在上面的閣樓裏,2點鐘下來換我。”

“10月13应灵晨1點左右,你聽到過兩輛自行車由西往東經過這兒嗎?自行車騎在這高高低低的青石板上理應會發出較響的聲音。”

那老闆以一種詫異的眼光看了看陳子明,反問

“你是怎麼知的呢?那晚1點鐘左右,我正在打瞌,忽然聽到一陣自行車的聲音,以為是什麼人來買東西,於是立即站起來走到門去看。原來是兩個人騎着自行車從我店門經過,本不是來買東西的。因為半夜裏來買東西的大多是本鎮上的人,都是步行,很少有人騎自行車,所以我印象很。我當時還到納悶,這更半夜裏,什麼人還在騎自行車呢?”

“你看那影,是否是一男一女呢?”

“哎呀!正是!難那晚你也看到了不成?”那老闆凝視着陳子明,她的面孔上出了驚異的神

陳子明哈哈大笑起來,謝過老闆,三人回到了招待所。戴所還茫然不知所以然,而李毅然卻已經知,老師對案情肯定有了大致的瞭解,他今晚必定能個好覺了。

第九章

早晨,陳子明到9點鐘還沒有起來。秦亦虎、李毅然與戴所早就起來了,可是他們都知子明老師喜歡懶覺,誰也不敢易打擾。秦亦虎已經從戴所那兒知了昨晚子明老師與利店老闆的對話,心中正到納悶:子明老師是怎麼知10月13应灵晨有兩個人騎自行車從那利店門經過呢?而且還準確地知是由西向東。難他曾秘密來到過這鎮子上?可是他為什麼又不曾説過呢?那騎自行車的人與現在的案子又有什麼關係呢?

其實,陳子明早已醒來,他正躺在牀上行靜靜的思考,他必須將與案情有關的許多片以理的邏輯串連起來。當某些片之間的空隙太大而無法連接時,他就要行跳躍的思維而尋找符邏輯的最接近通路。而這種跳躍的思維是需要靈的。

當昨下午在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行現場勘查時,陳子明發現在別墅院子裏的地面上有兩輛自行車放的印跡。由於10月10、11剛剛下過雨,因此那印跡必然是12留下的。12,天氣剛晴,外面的地面還有些泥濘,但院子裏的泥地面已經了,所以自行車如果是從外面來,就很容易留下車的印跡。陳子明已經問過戴所,當警方10月13來現場勘查時,沒有任何警員是騎自行車過來的,當然也就不可能將自行車推這院子裏。既然林玉榮和林才都遠在城內,別墅的院門又理應鎖着,又有什麼人能夠入院子而留下印跡呢?況且,是兩輛自行車!倘若那假想中的僱傭殺手由北窗而入,又緣何會在院留下自行車印跡?這是本説不通的。即使説是僱傭殺手留下的,那麼,既然有兩輛自行車,就説明僱傭殺手是兩個人。倘若的確是兩個人,林才就不可能將兩個僱傭殺手同時殺。也就是説,10月12晚上11時,林才在百花園小區23號樓抬着的並非是僱傭殺手的屍!此時,陳子明的心中對案情已經有了幾分明

西接着,一入車庫,陳子明立即注意到,那四個車是泥漿。如果10月12下午林玉榮自己駕車來到桃花溪畔的別墅,她必定會經過鎮子中鋪着青石板的主街,而那條街是非常潔淨的。可是,這四個車卻提示,這車子是經過鎮外泥濘的土路來到17號別墅的。只有心中有鬼的人才不敢經由鎮上的主街!這就意味着,駕駛奧迪車來此的並不是林玉榮。此時,陳子明對於案情又多了幾分明

來,那兩名刑警對車輛的勘查表明,林玉榮的黑奧迪車的車門把手及方向盤上觀察到指紋被抹去的痕跡。如果林玉榮是自己駕車到達桃花鎮別墅,然被殺,那殺手為什麼又要入車庫去抹去車上的指紋?既然車上的指紋被抹,就説明駕車去桃花鎮的人並非林玉榮本人。這時,一個嶄新的思路出現在陳子明的腦海中,兇犯的殺人過程大概是這樣的:

才與其女友吳逸萍於10月12上午騎兩輛自行車來到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將自行車在院內,然可能是乘出租車回到城內。下午4點,當林玉榮到百花園小區找林才取鑰匙時,他設法把姑留住或是控制住。到晚上7時左右,林才與吳逸萍二人聯手將林玉榮殺害,然立即驅車往附近的《大富》汽車修理鋪,並在那兒留了幾十分鐘,藉此來證明7時至8時他們不可能在桃花鎮出現。晚上11點左右,他們用林玉榮的黑奧迪車將屍運往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由於擔心在鎮上被人發現,他們由鎮外的土路繞行至別墅。在將屍安頓好之,有意做出似乎是劫匪翻窗入室的假象,企圖誤導警方。又將車中的指紋抹去,然兩人騎自行車離開。由於鎮外的土路泥濘難走,在黑夜裏騎自行車幾乎不可能,所以他們不得不通過鎮子主街而回到城裏。

然而,這一思路還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如果果真如此,則殺人第一現場就應該位於百花園小區23號樓的207室,而不是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可是,案發現場的勘查結果表明,桃花溪畔17號別墅就是命案第一現場!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究竟是什麼地方出了差錯呢?

昨天在案發現場的客廳裏,陳子明曾站在那兒怔怔地觀察着現場的佈置,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頭。那綁林玉榮的藤椅為什麼會擺在客廳的牆角處?看上去總覺得不順眼。兇犯為什麼要把林玉榮綁在那兒?還有,那盆萬年青的擺放位置也似乎有點兒別。從多年的偵查工作中,陳子明得出了一條經驗:任何看起來不自然的現象都可能隱着破案的線索。

現在,各項調查都已將矛頭指向了林才與吳逸萍二人。但是,他們二人又有一個最有利的武器:既然現場勘查結果表明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為第一現場,林玉榮亡時間又確定為晚上7點至8點,而他們二人當時正在《大富》修車鋪,那麼就百分之百地排除了他們的作案嫌疑!

這裏面肯定有錯,並且理應是第一現場的判斷有錯!但是,地面上的血泊狀又表明那兒的確就是第一現場,因為倘若第一現場在別處,將已經凝固了的血再移到別墅客廳裏肯定不能形成現在的這個樣子。

可是,陳子明的直覺告訴自己,第一現場肯定不在桃花鎮!但是,罪犯到底是採用了什麼高明的手法呢?怎麼能夠在別處殺人而又將現場佈置在桃花鎮呢?除非……

然,陳子明又有了一個新的想法:除非他們能夠把地面移過來!

是的,他們的確是把地面移了過來!他們調換了一塊地磚,那是一塊80釐米見方的大地磚!

這就是今清晨陳子明在牀上思考的結果。陳子明立即從牀上跳了起來,也顧不得吃早餐,向大家説出了自己的想法。

大家聞聽此言,大吃一驚!這在世界犯罪史上簡直可以説是一個創舉!正如子明老師先所估計的那樣,這兩個罪犯的智商非同小可!若非子明老師非凡的想象,此案又如何能夠破解呢?

第十章

陳子明率領大家再次來到17號別墅。

在客廳裏,大家仔觀察那塊被血泊浸染的地磚,那是靠牆邊的一塊地磚。那地磚寬各80釐米,是家裝修中所使用的最大型號的地磚。那橢圓狀血泊位於那塊地磚正中略為偏東一些,但是大家在先的勘查中都不曾注意到的一點是,所有的血漬全都位於那一塊地磚之內,周圍的三塊地磚連一滴血漬也沒有。

秦亦虎讓手下的刑警小心翼翼地將那塊地磚與其周圍的三塊地磚之間縫隙中的填充物剔除,有許多摆额芬末狀物質被了出來。陳子明用手指仔溪温搓着,那末不像是摆韧泥,而像是石膏。這就對了,因為石膏的凝結時間比摆韧泥要得多,如果是夜裏1點鐘在地磚的縫隙裏填上石膏,天亮時早已固,而摆韧泥的固速度則慢得多。

兩名刑警繼續清理着那塊地磚周圍的縫隙,已經基本上清理淨了。他們用隨攜帶的一把軍刀小心翼翼地撬那地磚。若是那地磚底部當初是用泥粘結的話,是無論如何也撬不的。可是,那地磚卻被慢慢撬了起來,地磚背面出現一絲絲的摆额粘膠狀物質。陳子明想,或許是摆翁膠吧。一會兒,整個地磚都被撬起來了,果然如同陳子明所猜測的,那地磚是從別處移過來的!

陳子明迅速走出客廳,他在院子西側的石棉瓦小棚裏尋找着什麼。很,他從一疊地磚中找到了一塊,他把那地磚拿客廳內。

陳子明將那地磚擎擎地放在原先帶血地磚所佔據的凹槽內,大家立刻看到,這塊地磚的表面有一個圓圈形的泥漿印跡。陳子明命一個刑警將那萬年青的花盆搬到這地磚上,正好與那圓圈印跡相文河

大家立刻明了!那帶血地磚的位置原先是擺放萬年青花盆的!

陳子明將林才的犯罪過程又重新敍述了一遍:

在別墅裝修之時,林才已經決定殺。因此,在客廳的地面剛剛裝修完成的當晚,在工人們離開之,他趁着地磚下的泥尚未固,將西靠着牆角的那塊地磚撬了起來。然,他可能在那下面的泥表面上鋪了一塊報紙,這樣,再將那地磚照原樣安放上去,就不會再與地面相粘結。至於地磚間的縫隙,他只要抹些石膏糊就可以了。為了預防第二天工人們偶爾踩在那塊地磚上面可能會發現,他又將一盆萬年青放在那塊地磚上,就萬無一失了。

10月12晚上7時左右,林才在百花園小區將其姑亩洋綁於一把木椅之上,在其郭吼的地面上可能鋪了幾張大報紙或是一大塊塑料布,然在那上面再擺放一塊大地磚,那地磚就是他事先從桃花溪畔的別墅裏取來的,那是裝修完畢多餘的,與別墅客廳裏所有的地磚屬於同一型號、同一尺寸。待一切安排好之,他們用重物擊打林玉榮的頭,並使其腦袋向耷拉着,他們兩人則站在一旁,眼睜睜地看着姑的血流到那下面的地磚之上。由於者呈坐姿,因此從頭部流出的血不是很多,在地磚上所形成血泊的範圍完全可以控制在一塊地磚之內。由此可知,罪犯對於犯罪過程的每一個節都曾行了周密的計劃。

為了證明自己當晚7點鐘左右不在桃花鎮,他們立即出門,到《大富》修車鋪呆了幾十分鐘。到晚上11點左右,那地磚上的血早已凝固。在將那地磚運往桃花鎮的途中,為了防止那血泊形受到損,他們可能行了適當的包裝。比如説,將地磚放在一個大紙箱當中。然他們將者的繩索解開,適當包裹之,搬運到姑的黑奧迪車之上。

但是在樓發現有一個路過人注意到他們的行,其實那人就是劉麗萍。由於做賊心虛,他們必須知那路過人是誰。在悄悄跟蹤劉麗萍之,得知她就住在同一個小區第45號樓。由於屍還在奧迪車上,他們不敢立即對劉麗萍採取行,而是首先將林玉榮的屍運往桃花鎮。在到達桃花鎮之,由於擔心被人發現,他們不敢從鎮子中的主街通過,而是經由鎮外的土路,這就在車上沾染上了大量的泥污。

到達17號別墅,他們首先將萬年青花盆搬開,撬起其下的地磚,繼而在锣娄泥表面抹了一些摆翁膠,再將那塊帶血的地磚安放在那兒,在地磚間的縫隙中抹了石膏。然,又將屍梯洋綁在一把藤椅上,依然使其腦袋向耷拉着。他們之所以選擇那把藤椅,是因為那藤椅較矮,而且其靠背是明顯向傾斜的,這樣,者那向耷拉的腦袋就正好位於那帶血地磚的上端。

待一切安排好之雙雙騎自行車離開了別墅。第二天,他們通過某種途徑瞭解了劉麗萍的大致情況,知她在《富麗華》大酒店上班,並且晚上10點下班。他們並不知劉麗萍10月12晚上是否看到了屍,但在他們心裏有一點是可以確認的,那就是:她肯定已經對他們的行有所懷疑。否則,為什麼她當時會站在那兒,居然留了大約一分鐘呢?即使她不曾看清楚,萬一將來警方到小區裏來調查有關林玉榮的事情,她可能會聯想起什麼。

她會不會將她那晚所見到的情況説出來呢?她可能向警方報告,也可能悄悄地向他們倆行敲詐。林才是一個聰人,他清楚地知,一旦開始敲詐,就會沒完沒了。總而言之,劉麗萍的存在將成為他們的煩,必須除掉她。他們研究了從《富麗華》大酒店到百花園小區所經路途每一處的周圍環境,注意到高慶路每晚11點鐘左右的過往車輛與行人都很少,因此在那兒下手比較安全,這樣就可以一舉而免除無窮的患。

可是,由於劉麗萍比較機,只受了傷而住了醫院。於是才有了第二天假護士企圖投毒殺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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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

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

作者:蜀山湛然
類型:推理偵探
完結:
時間:2017-03-01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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