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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與垃圾 現代 陳鐵源 全文閲讀 精彩免費下載

時間:2017-07-21 06:52 /其他小説 / 編輯:孟然
主人公叫野雞大學的書名叫《留學與垃圾》,本小説的作者是陳鐵源最新寫的一本競技、賺錢、學生風格的小説,書中主要講述了:招數十:網上行騙 這應該是中介公司最損人的一招,甚至可以説是純粹騙錢。通過因特網行騙的人有時連個皮 包公司都沒有,都是“騙多少算多少”的想法。有些人“假熱心”,...

留學與垃圾

主角名字:野雞大學

需用時間:約3天零2小時讀完

更新時間:06-16 00:21:42

《留學與垃圾》在線閲讀

《留學與垃圾》第9篇

招數十:網上行騙 這應該是中介公司最損人的一招,甚至可以説是純粹騙錢。通過因特網行騙的人有時連個皮 包公司都沒有,都是“騙多少算多少”的想法。有些人“假熱心”,東一句西一句的回答問 題,然,要對方主按中介留下的電子信箱聯繫,就要小心了。千萬不要因為僅僅通過 幾次電子郵件就把辦理留學手續的事委託給陌生人。否則,導致的結果就是被騙之連對方 的真實姓名都不知。還有,有的因特網站或個人把別人留學的信息等剽竊走,全部刪掉原 文中涉及到別人的內容,而換上自己的聯繫方式(通常都是電子信箱),好像他本人是個超 級專家。

第一章 德意志,中國留學生的巨大黑洞需要學生有獨立意識

每年隨着高考結束,中國又有一批高考“落榜”的孩子要踏上出國路。很多家和孩子都以 為出國就意味着程似錦,然而筆者調查的大量事實表明,出國未必是高考落榜生的最佳選 擇,中學生出國一定要慎重。

在德國,一些所謂的學校都是專門為中國學生的到來臨時成立的。絕大多數中國中學生 沒有資格入德國正規的高中。通過上高中去上德國的大學,對於大多數中國中學生來説 ,是不現實的。

筆者在德國柏林採訪小孫(化名)時,他已經花掉了25萬元人民幣。小孫的媽媽曾對他説 :“如果你不去留學,我們早就有車有了。現在,我們只能住在一居室裏。”小孫媽媽在 某大電視台有一份很面的工作。

現在,小孫在德國還是沒學上。原來的學校,他嫌不好,就換掉了。那個學校筆者去看過, 與科隆那所學校的情況沒有區別。隨,小孫又把一大筆錢給中介(中國一女留學生,正 在德國上大學)轉到另外一個城市。兩個月,小孫被趕出校門,因為他的簽證有問題 ,他在德國的份就成問題。筆者見到他時,他正計劃在德國開“公司”,就是要留下 來,“回國是很沒有面子的事情”。

小孫的案例不是孤立的,他的周圍還有不少這樣的情況。科隆的案例也不是孤立的,筆者 眼看到慕尼黑、漢堡、柏林、杜塞爾多夫、哈利等城市都有類似的事。德國的案例也不是孤 立的,英國、荷蘭、希臘、馬耳他等國也有。這些小留學生在國外糟糕的學習環境和生活環 境都與中介公司有直接關係。

對於這些問題,德國的育專家有自己的看法。德國學術流中心(DAAD)是外國學者最 早的聯絡機構。在德國學術流中心專門負責中國學者事宜的斯特凡?哈瑟?貝爾已 掌了200多家類似中介公司的材料。

針對科隆語言學院,斯特凡在接受採訪時曾説:“許多這樣的公司在中國大做廣告,引那 些通過正常渠無法來德學習的人。這些申請人必須支付高達十萬元人民幣的中介費,相當 於2?8萬—3萬馬克。這筆款項中包括來德國的機票,語言班的費用,以及初到德國時的住 宿費等。語言班的內容不等,有的內容豐富,有的每週才上兩三節課。初來乍到時的住宿條 件有的也很惡劣,四人甚至十人住一間的事情時有發生。”曾有科隆語言學院的學生向筆 者反映,該校通知書上註明每天學時為六小時,而實際只有三小時。

斯特凡通過因特網接受筆者採訪時説:“中國學生在德國面臨的主要戰就是語言與文化障 礙。一旦他們的德語平達到很好的程度,那麼,克這些障礙就要容易得 多。不過,德國人的意識以及德國與中國的文化差異使得這些學生克障礙並不容易。在抵 達德國剛開始的一段時間,中國學生要與德國人有比較好的聯繫,這很不容易,這需要時 間。更多的情況是,中國人更願意與中國人接觸,這使得他們融入德國更加困難。還有,德 國育制度與中國的育制度有很大的區別,德國育制度更需要學生有獨立意識。”

斯特凡還説:“中國學生在德國通常並不是煩製造者,他們在德國有比較好的聲譽。惟一 的問題是,大批學生來到這裏給大學的管理帶來很多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他們是通過假 文件來到德國的,一旦被發現,他們往往被學校拒收。”

斯特凡還説:“有很多中國人,也有很多德國機構幫助中國學生來到德國。其中一些人做生 意誠實,但也有人做生意並不誠實。他們向學生許諾直接上大學、有很好的語言培訓課程、 有住等等,但他們通常不兑現諾言。學生們已經支付1萬美元給這些中介,但到頭來什麼 也沒有得到。由於假文件既或真文件也不格,他們來到德國往往被大學拒收,這樣導致 的 結果通常就是,他們的德國之旅就這樣結束了,可是,他們又不能返回中國,只好非法地滯 留在這裏。因此,必須有人明地告訴他們到德國學習的實際情況與學習條件,也必須有人 告訴他們這些中介公司的本質。”

“最,我勸中國年人在決定到德國留學一定要獲得很好的信息。非常重要的是,他們 必須絕對是完全有資格在德國學習,比如他們必須要參加中國的 高考。他們必須在中國重點大學至少學習一年或普通大學學習三個學期。如果他們格,中 國學生在德國總是會受到歡的。”

第一章 德意志,中國留學生的巨大黑洞哪個年齡段適去德國留學?

2002年4月和5月,德國駐華使館文化官員恩德君曾分別接受過筆者和“德國之聲”網絡部 主任鮑姆豪爾先生的採訪。由於這是德國官員正式發表的談話,是評價中國學生最權威的 聲音。現將兩次採訪內容並整理如下:

問:您認為哪個年齡段的學生去德國留學好? 答:我想,如果是30歲再去德國留學就有點晚了,大學生超過30歲通常不能 再享受醫療保險 的優惠待遇,而且至少要讀書五年左右,畢業已不小於35歲,年齡偏大,工作就不容易找 到。相反,如果是太年了,比如説19歲,又有點早,因為中國的大多數负亩喜歡把孩子的 事情都安排得好好的。依我看,有一點社會經驗、在中國的高校學習過,並且有一定德語和 英語基礎的學生,去德國留學比較好。也就是説,年齡不要太小,也不要太大了。當然每個 年齡段都有特別好的學生。據統計,到德國留學最好的學生,一般是在中國本科畢業或者碩 士畢業以到德國去的。如果是在中國讀了一兩年再到德國接着讀,恐怕不太好銜接。因為 中國大學的某些桔梯課程與德國的不盡相同。

問:德國駐華使館為什麼要設立審核部? 答:這個審核部全名“德國駐華使館文化處學術審核部”,寫是“APS” 。它從2001年7月在北京開始運作,負責全中國的文件審核事務。 原因説來很簡單:我們需要得到優秀的中國學生,讓他們到德國去。同時,德國在中國的令我們到驚訝。有那麼多中國人申請去德國學習,但德國駐外機構和德國大學對此 本無法應付。一方面,德國大學對這些申請很難做出判斷;另一方面,德國駐外機構也無法 發放足夠的簽證。“審核部”的任務是幫助疏通這個瓶頸。它提供一種嶄新的、速的或者 簡化了的簽證申請程序。通過“審核部”的審核,就省去了等待簽證處面談的時間。 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德國無擴展駐外機構的簽證處,儘管它很想這樣做。

不過,德 國駐中國使館還是擴大了簽證處,但這仍然跟不上這個市場上的速增,於是赴德申請產 生了“等待時間”。“審核部”可以短申請人的等待時間。 歸結底,這項審核工作是為德國大學做的,可惜的是,我們在中國市場上碰到了文件真實 問題。有人會説,“仔看文憑不就完了?”其實問題要複雜得多。 我們在中國遇到三類學生。第一類,也就是主要的和最大的一類,從頭到尾都是誠實的學生 ,也是我們想要的學生,他們也想到德國來。第二類,偽造了文件的。這可通過仔審核他 們的文件加以辨認。第三類,情況比較複雜化,這些人擁有真實文件,但實際上他們不應該 擁有這些文件(這些文件也許是他們通過某種方法到手的)。在這種情況下, 審核他們的文件是沒用的,因為文件本是真實的。

因此,不僅要審核文件,還要審核學生 本人。 我們這樣做也是為中國學生好,通過辨認出多少有點“黑的羊”(有污點的學生),可以保 護“的羊”(無辜而誠實的學生)避免受到德國高校的歧視與拒絕。中國育部對這個新 計劃也到非常高興,因為人們越來越擔心中國學生在國外的聲譽。中國育制度是一 個好的、一個非常有競爭的制度。也就是説,誰通過了那萄梯制 (主要指通過“高考”),誰就是我們所興趣的人。我們必須確信,申請者的確經過了那 萄梯制。這就是“審核部”成立的意義和目的。一方面,為學者鋪開地毯打下期基礎 ,簡化通往德國的路。同時,為德國高校行審核,使他們在中國這個重要市場上終於又 能夠看到透明度。第一章 德意志,中國留學生的巨大黑洞審核並不是為難中國學生

問:您能否簡單地描述一下審核的桔梯步驟? 答:我們不做錄取考試方面的工作。我們原則上是審核“過去”。比如,有 人曾學過物理學 ,想到德國去學工程學。我們對他是否適學工程學本不興趣(因為那樣就涉了高校 的自主權),我們想知他是否真的學過物理學。如果他連“比例運算”都不知,我們就 有懷疑。 首先,我們審核申請人的文件。我們確認這些文件是否確實存在,是否有這個高校,這個高 校是否有這個專業,最,這個人是否學成畢業於這個高校的這個專業。文件審核完,我 們請他來面試。在面試中,行的同樣是“回溯審核”,即看他的材料中表明的高等學習 過程是否可信。假如某人説,他學了四個學期的物理,那麼,他必然擁有自然科學的基礎知 識。

如果審核結果是“好的”,他就不必再去簽證處,只須書面行簽證程序,從而使申請 過程加速。 問:你們一方面行文件審核,另一方面行知識測試。據這些人的所學 ,提問者必須要有專業知識。您的同事們有這方面知識嗎? 答:確實有這個問題。作為外官,我們也許擁有對這些問題行思考的 提條件,但我們 肯定不是最好的考官。我們當然必須知德國高校需要什麼,知對外國學生的期望是什麼 。所以,我們當時助於DAAD(德意志學術流中心),並通過DAAD間接助於德國高校。 我們通過DAAD培訓的考官全部來自德國的預科學校。預科學校就是為外國學生入德國高校 做準備的,正是這些同事在這裏行審核。 問:這就是説,你們坐在那裏,面放着一部百科全書,無論是光盤上的, 還是印在紙上的。

你們事先準備好一個問題清單,再用這些問題去難為那些中國人? 答:不,幸虧我們不搞難為的事。我們看看那些遞的材料,據學習成績 表,我們就可以 看出將要面對的人應該擁有什麼知識,接着,由兩名同事做準備,一名自然科學專家,一名 文科專家(據實際情況,或由自然科學專家,或由文科專家行測試),另外一個人記錄 。在行這一番準備,就學生的學習提出問題。 問:中國人至今對這個“審核部”的反應如何? 答:這分為兩種人。一種是我們想要的人,也就是那些已行大學學習並取 得了良好成績的 學生。他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他們當然對一些人沒有資格就到德國去,而他們自己卻要受 牽連被懷疑到憤怒。德國已經出現第一所不發入學通知書給中國學生的高校,因為他們過 去發現了有的中國學生偽造證書。

設立“審核部”,這家德國高校重新開始發入學通知書 給中國學生了。 還有一種人,他們在中國就得不到入當地系的資格,因此,他們把全部希望都寄託 在外國,他們也許很有錢。這些人當然對“審核部”不那麼高興,因為入德國高等育的 提是通過中國的“高考”。學校畢業生裏只有60%能夠通過高考,剩下的40%中那些有錢 的學生則是着“也許能夠在德國學習”的希望。不過,這一希望當然是被我們間接地打破 。應該説,“審核部”歸結底也是為了保護這些人,因為他們投資了很多錢,在他們沒有 獲得在自己國家用語上大學的資格的提下,要用對他們來説非常難的一種外語來行學 習,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不會成功的。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防止這些人今在德國將 面臨失敗和糟糕的丟面子的情況。

問:在此之,在沒有相應資格的情況下,到底有多少中國學生通過偽造文 件到了德國?這一定有個大概的數字吧? 答:這個我們不知。沒有關於偽造文件的任何數字,因為一旦這些文件被 辨認出來,他們 就不再能夠往德國。有估計,但也只是估計,也許有50%的文憑是偽造的。同時,我也聽 説有 70%要到外國去的申請者本備能夠成功地完成大學學業的提條件。這就是以往的情 況。 問:德國高校過去上報過什麼情況? 答:德國高校多半要過一定時間才報告問題。人們不會那麼地報告,因 為最終確定一個 學者是否失敗要在三年之。在3年入境的人裏,已最終被確定是失敗者的還是少數。第一章 德意志,中國留學生的巨大黑洞格的中國學生才受歡

問:是不是可以由此得出結論説,中國人不被信任了? 答:完全相反。我們信任絕大多數中國人和絕大多數中國學生。讓我們倒黴 的是,這一小羣 不能信任的人特別想爭取到一個外國高校去,因為在那裏比其他任何地方更容易用一個偽造 的文憑矇混過關,因為我們不認識這些文憑。 我們要再説一遍,我們對優秀的中國學生有着特別大的興趣。加入某個德國研究小組,來到 某個德國邊的每個聰明的頭腦,都是我們國家的一種財富。我們當然也希望,這些人 要麼能把對德國的良好的、綜的印象帶回祖國,要麼能在德國聯邦政府有關項目的框架內 ,為我們的國民經濟貢獻他們的知識。 問:如果説有那麼多中國人做出努到德國來,不管是用真的文件還是假的 文件,那麼審核部至今的會是什麼呢?有那麼多人想去德國學習嗎? 答:對此我們必須現實。德國是一個令人讚美的國家,但還有更令人讚美的 國家。當最大的是北美,首要目標是美國,還有其他國家在引很多中國學生去。許多人去澳 大利亞,還有加拿大和英國。德國是有的,基於它期良好的聲譽,但也要説老實話 ,基於不收學費。我們不收學費這一事實使更多的人能夠去得起德國。

問:實際上可以説,審核部是國家為高校做出某種事先選?它起着一種篩 子的作用? 答:也許可以這樣稱呼,但必須明確一點:這個篩子的功能僅僅侷限於區別 那些形式上有高 校入學資格的和那些沒有這種資格的人。翻譯成德語就是:我們僅僅為高校區分:誰有“Ab itur”(德國高等中學13年級畢業文憑,有此才有上德國高校的資格——譯者),誰沒有“ Abitur”。 問:德國高校有他們的特點,他們寧可自己做自己的事,儘可能離開國家遠 一些。現在德國高校怎麼看“審核部”? 答:這也有三類高校。第一類是跟中國市場接觸不多的德國高校。他們雖有 許多報名入學的 中國人,但校方上層對此還沒給予注意,他們的度仍相對温和。第二類,那些已收到許多 中國人入學申請書的,現在,他們終於能夠把事情看明,並到高興。

第三類,那是很少 的一部分,規模一般都很小的德國高校,他們有招生不足的問題。他們想出了一個主意,用 中國人來代替德國新生。他們這樣做會帶來許多問題,因為他們沒把語言上的困難 考慮去。 這些高校中有一部分跟中介公司作,這些公司為他們承擔了許多問題。這些公司向中國學 生收取了很高的費用,把人提供給他們,這是些實際上本沒有高校入學資格的人,即實 業中學學生(Realschueler。所謂實業中學,畢業生全部學歷為10—11年。畢業文憑中等 成熟文憑,無直接上德國高校資格)。這些學生最往往是失敗的。這些高校一開始看到的 問題是,他們覺得他們招不到其他學生。他們始終存着一種擔心,即得不到足夠的學生,現 在所有德國校都可以安心了(如果他們還有着這種擔心的話)。

如果它想要從中國搞來幾 十萬學生,那他馬上就可以得到,這裏有足夠的學生。如果他們連入自己國家的大學資格 都不能得到,那麼,德國高校接收這些學生是沒有意義的。 在國際競爭中,我們實際上不需要跟那些巨大的學校去爭風頭。我們國家的高校制當然有 許多問題,但我們在國際上的地位還是很不錯的。我們需要的是優秀的學生。 問:這差不多是一句美妙的結束語了。但我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DAAD不做 審核工作?為什麼讓人有限的德國大使館來管這件事情? 答: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因為有意思的正是,我們是共同這件事的。DAA D和德國大使館 非常靈活地在這個項目範圍內作。應該承認,這個想法來自德國大使館,外面掛着德國大 使館的牌子,但在使館牌子裏面,則是德國大使館和DAAD。

DAAD是我們能夠找到的最好的夥 伴。它在德國招生,它在德國也搞中國信息政策,而人們對這種非政府機構有一定的懷疑。 德國大使館有好的聲譽,人們相信它。DAAD有時被人懷疑有一種中介質,當然它實際上 本不是。他們在這裏也是為聯邦政府工作。還有一個非常實際的理由,我們在這裏做出權威 的決定。當某人通過積極的面試結果直接入另一個程序即簽證程序時,他完全不需要再 到一個德國簽證機構來面試的情況下,我們做到了一點,即把不好的結果留在了外面。所 以德國大使館既在裏面,也在外面。“審核部”對中國人來説是德國大使館的一個綜機構 。第二章 中介把我英國 我把中介留學英國77天返回打官司

2001年,剛18歲的李傑(化名)酷電腦,通過考試,他成為美國微公司中國最年的 “件工 程師”,並剛剛成為美國思科公司中國最年的“網絡工程師”,也是敦EF學校最年的 中國學生,學校的評價是“學習優秀的學生”。 然而,正是這位很有天賦的小夥子在英國留學77天,毅然退學返回北京,隨即以留學中介 務中的“民事欺詐”為由,把原來他去敦的“北京XX信息諮詢務公司”(以下稱 “XX公司”)和“荷蘭EF務中心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以下稱“EF公司”)同時 告上法,向兩被告提出7項支付共計17萬元人民幣賠償費用等訴訟請。 李傑的這個案子,從頭到尾筆者是清楚的,從開始立案,到法种讽換證據,到 正式審判,到正式判決李傑一審敗訴,筆者都比較瞭解。

儘管李傑一家都很尊重筆者,但坦率地説,經過時間的溝通,筆者對李傑一家的某個成 員印象並不太好。當然,也不得不承認李傑的亩勤李女士善於利用媒資源,作為北京的一 個家种袱女,這應該是她的精明之處,也很難得。不過,儘管她很精明,但是,依然被中介 公司“中介”了一回,而筆者接受相關案件材料,一些重要信息是李傑和他的亩勤當時都沒 聽説的。 筆者一直認為,李傑的案子從頭到尾都是李傑、李傑负亩和中介三方導演出來的(這在本章 半部分會專門談到)。來李傑一家把問題都追究到中介公司上,但法院的一審判決讓 李傑一家的努並沒有獲得成功,法院判李傑敗訴,敗訴應該有一定的理。 2003年年初,筆者曾經在《青年時訊》上發表震驚整個世界華文媒的文章— —《誰來清掃“留學垃圾”》,並第一次使用“留學垃圾”一詞,但李傑很不以為然,並向 筆者發來了他的一些不同看法,顯然是稚氣未脱的一些看法。

其實,李傑案中,李傑自的 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生活自理能差,心理不成熟,儘管在來的官司中儘量表現出自己 的成熟。 2002年1月17,原告與被告雙方第一次在北京某區人民法院對簿公堂。當,獲悉此案 的各路記者紛紛趕到法院,法院把原本面積較小的法換成了面積較大的,但又以“今天是 證據換,並不是公開審理”為由,把旁聽者和記者統統趕出。此,北京市工商局曾對上 述雙方行過調解,沒有成功,並於2001年11月22下達《受理消費者申訴案件中止調節書 》。2002年2月1,法院依法開審理了此案。2月6,筆者從原告的亩勤處獲 悉,原告已經撤銷了對EF公司作為第二被告的起訴,而只起訴XX公司。據當時的專業人士 分析,這樣的化表明原告向打贏官司又走近了一步。

由於EF打着外國公司駐京辦事處的招 牌,其並不備主法人資格,往往成了被告豁免者而溜之大吉。據內部人士向筆者 透,EF與XX公司有內部協定,這份協定有可能會使得XX公司與EF發生齟齬。 據瞭解,目留學生因留學中介務而引發的各種糾紛時有發生,但剛成年的留學生以止 留學為手段把中介公司等告上法,這樣的案例則非常少見。 據李傑向法的訴訟理由稱,EF公司是EF學校駐北京的辦事處,XX公 司是代理EF公司在中國招生的留學務公司,這兩被告原在一起辦公,且均以EF學校的名 義對外招生。不過,李傑的亩勤李肅清(化名)女士告訴筆者,找到EF,她曾拜訪過20多家 中介機 構,並一直在設法清EF的底。但直到現在,她也沒有清楚“北京EF”、“荷蘭EF”和 “敦EF”以及其他EF間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

2002年1月20,“EF”中國區經理李蘭(化名)對筆者解釋説,EF有35年的歷史,發端於瑞 典 。來,EF歐洲總部在荷蘭阿姆斯特丹,EF的IT業務總部在美國波士頓。“荷蘭EF務中心 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的亩梯則是荷蘭EF。筆者在追問荷蘭EF總部的聯繫電話時,李小姐則 又説,北京的業務受港EF的指導。不過,她與“華北地區經理裴安”(瑞典人)的名片上 印的則是“EF國際文機構”。李小姐説,“EF公司”北京辦事處則是暫時的,希望有 一天能升格為外資公司。 2001年2月,李傑及其负亩從北京兩家大的地方媒和一本雜誌的廣告上獲悉,EF公司能提 供去美國EF學校的換生留學機會,遂與EF公司聯繫。稍,李傑與EF公司的北京 中介代理——XX公司簽訂了《赴美國換生留學的協議書》,並納了人民幣80 00元的中介務費。

同年3月,李傑通過EF的英語考試和麪試,並被EF公司要參加“加急 檢”。4月13,李傑將全部的留學簽證申請材料遞給EF公司。李傑説,在這之,“ 我們多次詢問EF公司北京代表處張小姐,她告訴我們材料早已寄出,然而,實際上,直到 2001年5月底,EF公司才把材料寄往美國”。 7月10,李傑獲得去美國駐華大使館第一次“面籤”(面試並獲得簽證)的機會。李傑説 ,他直到即刻入美國使館門時,才從EF公司看到自己的申請材料。美國簽證官則質疑 他説:“你這是去英國的簽證申請材料,怎麼跑到美國使館來申請?”拒籤是理所當然的。 李傑説,這一次,美國使館拒籤李傑的原因除了“把給美國大使館的材料上竟然 是印着給英國大使館的材料”外,EF公司並未給李傑備齊所需的材料(諸如成績單、推薦 信、學校錄取通知書以及在美國寄宿家的住址等)。

這一天,還是李傑期末考試的第一天 。因申請留學及其中的故,李傑自2001年2月到8月中斷了在國內的學業。 然而,李蘭經理對此解釋是:“申請美國簽證的複印材料可能有錯誤,但到大使館裏的 材料則沒有錯誤。拒籤的關鍵問題並不是信中是否有誤,而是學生的申請條件是否符 美國的簽證政策。” 就在李傑準備赴美第二次面籤時,EF公司以李傑18歲年齡偏小為由建議他不 再去美國使館申請簽證,改由申請EF在英國敦的“語言學校學年制英語課程及大學預 科課程”,並要李傑在7月22应钎把所有申請去英國的材料準備好。 李傑對筆者説:“我亩勤盡最大努於22下午3時備齊所有材料,並把我帶到EF公司。 在該公司等了將近一小時而沒人接待。我很生氣準備要離開時,他們一個管語言學校的黃小 姐接待我們,當她看完我的材料突然告訴我們,她忘了給我申請英國蘭開夏中心大學的錄 取通知書,只能再申請錄取通知書,8月29才能去申請簽證。

很顯然,EF公司在這12天 並沒有幫我做這件事。”李蘭稱,李傑的亩勤經常泡在EF的辦公室,複印資料等,所有的 工作人員都被她問了個遍。筆者發現,李傑的大學入學通知書則是由馬來西亞的吉隆坡發給 的 ,而並非英國總部發來的。筆者通過因特網雖然查到英國蘭開夏中心大學,但也沒有找到這 所大學的總介紹情況。 李傑在訴狀中稱,EF公司與XX公司曾多次表示,EF學校收取的費用主要用於“課程費” 和“食宿費”,沒有任何管理費,並“保證李傑在EF學校學習期間肯定居住在英國中產階級 以上家,沒有任何食宿問題”。不過,筆者從李傑與XX公司於2001年8月21簽訂的《 留學務協議書》中,並沒有發現類似的條款。 8月25,李傑按照EF公司的要,通過銀行給EF學校匯付了11900美元的學費(為節省手 續費,李傑的學費是從港匯到美國的)和640美元的保險費(其實,英國政府有規定,留 學六個月以上的學生自然獲得醫療保險)。

李傑説,EF公司曾強制要學生買保險,如果 不買保險,就不發給簽證。李蘭解釋,在EF的報名表上明確註明:“請注意:往美國、 加拿大、澳大利亞的學員必須購買醫療保險。而其他國家,我們都建議每位學員購買醫療保 險”,李傑當時是同意的,並在報名表“YES”一欄中畫了。 2002年1月18,李肅清再次表示,“我非常奇怪,我的孩子本是去英國學習,為什麼要把 錢匯到美國,而EF公司的解釋則是,這是由荷蘭公司代理的。所買的保險則是瑞士保險公 司的,保險代理則是馬來西亞的,而我們在英國駐華大使館怎麼也查不到相關的資料。”筆 者從李女士提供的EF公司提供的發票看,李傑匯款的美金似乎是北歐一家銀行代收的。在 發票的最末一行又有英國EF學校的地址,發票上沒有任何人簽字。

2001年8月29,李傑的申請材料正式到英國駐華大使館,9月中旬獲得赴英學生簽證,9 月18抵達敦EF語言學校,12月4退學返回北京。李傑説:“我在敦一共生活了77天 。當地學校學習生活等所有實際狀況與EF公司北京辦事處介紹、承諾及提供的説明材料完 全不一樣,特別是生活費簡直是天壤差別。” 李傑説,敦EF語言學校本沒有大學“預科課程”,只能就讀“主要課程”,而“預科課 程”與“主要課程”本就是兩回事。在北京的留學説明會上,EF公司説,大學預科課程 是即將上大學的高中生最適參加的課程,其課程證書受到國際承認,但英國當地老師説 本就沒有此種課程。他們只能提供大學準備課程——只是介紹英國文化、歷史的課程, 並不被國際所承認。李蘭説,李傑學的有大學預科課程,只是還沒有到他開始讀 預科課程。

李傑在英國是寄宿在一個靠領取社會救濟金的單家裏,而非“中產階級家”。他與 一個17歲、好抽煙的印尼人住一間約11平方米的間。這位老經常在李傑面説:“ 他 們每天就只給我六英鎊,我沒錢供養你。”實際上,老經常將塊喂,而李傑自己在 敦的20天本就沒吃過一次37天沒有見過一個蛋。 2001年12月中旬,一位在英國留學的博士在北京告訴筆者,敦的生活費用很宜。作為一 個留學生,在敦每天生活有兩英鎊就可以(一英鎊約1.44美元),每月60英鎊即86美元 左右。來,李蘭以自己在英國兩年的工作經歷也證實了這樣的説法。 李傑説,EF公司收取高標準的生活費,還隱瞞收費項目。在實際納的11900美元中,課 程費為3500美元,其餘8400美元應為生活費用。整個學習計劃是36周,其每月的生活費應在 1000美元左右。

直到2001年11月9,EF公司才向李肅清提供了一份英文的收費項目表。 這份收費項目表表明,李傑除了納學習費用和生活費用以外,還有學校建設費用、通訊費 等8項國內收費和15項國外收費共23項統稱“管理費”,而這些情況在李傑赴英國之,他 和他的家人本不知。第二章 中介把我英國 我把中介筆者調查發現EF諸多疑點

筆者發現,這份明表至少涛娄該公司的兩個問題:第一,既提供務又行收費,這 是商務行為,超出了外國駐京辦事處的業務範圍;第二,這份明表表明,EF公司與XX公司 有重複收費之嫌。筆者在就項目收費表向李蘭小姐追問時,她支支吾吾,沒有令人信 的解釋。就在2003年年初,筆者發表《誰來清掃“留學垃圾”》一文,該公司委託一家 公關公司打來電話,向筆者表示謝意,但當筆者要再次採訪EF公司時,一直沒有迴音。 有關李傑在英國所受到的委屈,他自己在法上是這麼説的: 我付EF語言學校學費11900美元,密集課程費為3500美元,其中接機、安排住宿家 等是免費的,承諾其餘8400美元為生活費用。所有學生均與中產階級以上家同吃同住,每 月生活費為一千餘美元。如果按這個費用計算,生活在敦這樣的城市還是夠用的。

但是我到了住宿家發現,我的生活標準遠遠低於每月1000美元的標準。我每月的生活費只 有180英鎊(約263 美元),我想這是一個巨大的差價呀!我在敦的每頓飯都吃不飽,只 吃 一些非常低價的食品,早餐住宿家還要往牛里加入很多的,我經常吃到通心(沒有 一 點,只有一點油拌在裏面),吃米飯的時候,只是給拌一點當地超市所賣最宜的九 士豆子(人民幣不到一塊錢),我和同屋一人一半,好一點的時候只有一兩塊罐頭魚放在 米飯中。 在我抵英的二十幾天沒有吃過一次,我實在堅持不住了,在我們的要東才提供了 兩 小塊兒魚。我的飯甚至經常不如東家的食。那時候我對EF學校給 我住宿家的生活費用產生了懷疑,但是並不知他們只給住宿家提供這麼一點錢。

由於我實在吃不飽,每天捱餓,每次放學回家吃完晚飯不到一個小時就餓得心裏發慌,不得 已利用週末在一家中餐館刷碗來爭取一頓飯和一些生活費,使我在天天飢餓的狀況下得到兩 天的緩解。 為了省下洗仪赴的支出,我偷着在住宿家仪赴。但是經常被東發現,她經常把我的扔到花園中並多次警告我,止我在家裏洗仪赴。如果洗,需要另付費。因為我的東 是一個靠社會救濟的老人並非中產階級,我的同屋抽煙非常多,把我晾在屋子裏的仪赴燻 得很臭。我並未意識到,穿到學校同學發覺了。上課的時候同學們不敢挨着我,還遠離嗅刮 我。這件事讓我受到很大的心靈創傷,那時候真有心不想去上學了,覺在同學面抬不 起頭來。 當我负亩這件事情以,開導我。

我在班上做了演講説:我並不窮也不臭,我沒有少 給EF一分錢,我所的錢是非常高額的生活費,請記住1000美元和263美元如此大的差距是 被XX公司、EF給隱瞞黑去了。我的錢不僅可以吃飽還可以吃好,不僅可以包括洗費,也 本不用去打工。但是我怎麼也想不通,我的錢到底被你們(XX公司,EF)騙到哪裏去了?” 現在有一個最大的問題是,李傑在法訴説在英國的遭遇往往沒有直接的證據,而且,應該 説是他的一面之詞。作為普通的中國人,人們對他的遭遇應該表示同情,但是,作為一個新 聞記者或法官,他們都必須首先要清楚李傑説話的真假。 不過,李蘭在接受筆者採訪時説,李傑剛開始並沒有提出他自己吃不飽飯的問題,他應該 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告訴寄宿家或者協調人,來,EF公司設法為李傑更換了寄宿家

李傑説,第二個寄宿家比第一個稍好。 關於留學中介的務問題,李傑自己是這麼説的: 在學習方面,敦EF語言學校並沒有提供大學預科課程,只有大學準備課程,這是絕對兩種 不同的課程。在北京的説明會及我們多次詢問EF北京辦事處,均被告知大學預科課程是如何 好(有數學、電腦、音樂、電影欣賞等多門課程),都是為最適上大學的高中生參加的這 些課程,並且預科課程證書受國際承認。當我到敦仔諮詢當地老師時,他們説本就沒 有此種課程。他們只能提供大學準備課程。這個準備課程只是介紹一下英國文化、歷史的課 程,對上大學沒有任何幫助,並且也不被國際所承認。英國育部就沒有授予EF學校有大學 預科的許可。但是這些真實情況在我去英之毫不知曉,此時我到讓EF北京辦事處欺騙了 。

騙了我的時間、精神、精及高額的學費,使我受到了巨大損失。 我在敦的生活方面,經過我在敦生活的兩個多月及有關部門和家人在國內、外的調查了 解,發現我們是被騙了。我在敦的實際生活費用(學校每付給每個學生住宿家僅有6 —8英鎊不等,有的家甚至還要少。我的第一個家每天只付六鎊)仔計算可知,若按E F每月212?6鎊退費計算,36周計算共計1878?55鎊(約美元2732?4元)與我實際付的 8400美元生活費相差5667?6美元。這些錢都被EF暗釦了,成了EF的務費,這些真實情 況在我們赴英之本不知的。因為我們在國內簽約時,已向XX公司繳納了10000元人 民幣的EF學習務費。 我們本是去英國留學的,英政府有規定,六個月以上自然有醫療保險。EF又強行給每個學生 購 買旅遊保險640美元,否則就不給簽證。

而我在英國出了險也沒有得到理賠。請問旅遊保險 有一年的嗎?經與中國的多家保險公司瞭解,本無法確定是否購買了此份保險。我多次與 瑞士及馬來西亞保險代理聯繫均沒有任何迴音。我對此持有懷疑。 由於課程及生活的惡劣,使我無法堅持繼續學習,為聲討EF、 XX公司聯手欺詐行為,我於1 2月5回國要討回公,對這兩家公司利用卑鄙手段來騙取中國留學生的錢而到憤恨。 留學是中國加入WTO人才的需要,當我剛成為成年人之時,就先看到成年人如何欺騙。做人 應 該先學誠實,學習是為做高素質的人奠定基礎,可你們這些大人卻以違法、違規的利、欺 詐手段賺黑心錢,你們不覺得虧心嗎?我們不能忍受某些可恥的中國人幫助外國人騙取中國人的錢。 2002年1月18上午,筆者就李傑案電話採訪XX公司總經理楊女士時則 拒絕回答涉及此案的問題。她説:“昨天和今天,我都在開會,不説。我現在不回答任 何問題,很歉!”隨即掛斷了電話。EF公司的代理律師張曉光先生在電話中表示,其一 ,原告起訴的主有問題,EF公司北京代表處不能作為被告;其二,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 的原因,很多都是文化方面的差異;其三,EF的度還是比較積極的,目還沒有發現有什 麼問題。

第二章 中介把我英國 我把中介原告被指控“四大欺詐”行為

原告的律師在接受筆者採訪時表示,在現在的中國留學市場上,中介公司給留學 生設置了很多非常可怕的陷阱。一旦出現訴訟,中介公司應該與留學的學校共同承擔責任。 原告律師在法上是這麼告狀的: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受本案上訴人李傑的委託,指派我們作為其訴訟代理人。接 受 委託,我們走訪了相關當事人,認真研究了案情,特別是通過參加今天的審活,對本 案有了更詳的瞭解。現依據法律和本案事實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我們認為,本案的焦點問題是EF公司與XX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這是解決本案其他 問題的關鍵所在。本案中,EF公司與XX公司的行為已構成欺詐。 一、關於欺詐行為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9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 者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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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與垃圾

留學與垃圾

作者:陳鐵源
類型:其他小説
完結:
時間:2017-07-21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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